留学生千万别有偿带行李?你可能面临拘留和死刑!
中英网 www.uker.net 2018-04-12 来源: 转载 编辑: lina
每次回国,都有一堆朋友问我,能不能帮我把这些带回中国?
有些是有偿的,有些是无偿的,碍于面子不好拒绝,想想都是朋友,那就带吧,有时候好的情况下,自己还能出售行李箱重量,赚一笔人肉劳务费,说不定把机票钱都赚回来了…
想想,自己真是太有生意头脑!!
然鹅……
此前,中国上海海关披露了一起极为震撼的案件!
两名中国人受朋友委托带两箱红酒回中国,正当他们还在为这趟帮朋友点小忙,还挣了3100多元的辛苦费而兴奋时,海关入境边检人员当场查出红酒中藏有毒品(液体含可卡因)!
红酒摇身一变就成了液体毒品!!!???即使你有一万个理由,你也没法辩解!因为!!所有犯罪的人都是这么说的!
被携带的这些红酒包装没有什么特别,但后经鉴定,液体含可卡因成分,重28.2千克。
经审讯嫌疑人吴某(女,25岁)称,她回国前一天,她们的朋友林某某委托将2个存有“红酒”的行李箱携带入境,并支付了大约500美元(约合人民币3146元)的“劳务费”。
吴某表示,当她被海关人员安检出毒品时,简直是晴天霹雳一般!
问题是,她根本不知道朋友托她带的竟然是毒品,这下,为了挣点钱却变成了“毒贩”。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万元以上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般毒贩惯用套路是在网络上搜寻目标(女生为主),选择网友聊天形式发展成为网恋,在热恋期会同身处国外的女子约会见面,到毒贩所在国约会或者旅行,并承诺报销其机票及酒店,很多人为了同“恋人”见面并且还能免费旅游一趟,就都点头答应了,毒贩在同“恋人”见面后,会让其帮忙携带装有毒品的箱子回到其所在国,转手给分销的毒贩,而进行毒品走私。
很多姑娘沉迷在热恋里没有什么防备心理,即使知道所带何物,也心甘情愿而为之,助了毒贩一臂之力。
还有一种套路是毒贩在网上散播有偿带行李回国的招聘消息,并承诺高回报。这里面都或多或少的藏有猫腻。身在海外以及从国内返回所在国上学和居住的朋友们都要多加小心。
规定与处罚:
《刑法》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