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英国政府为20亿人提供赴英工作的权利,英国人会作何反应呢?那些记性好的人可能不会感到愤怒。今年是《1948年英国国籍法令》(British Nationality Act 1948)颁布60周年纪念。在这份法令中,克莱门特•艾德礼(Clement Attlee)的工党(Labour)政府曾允许所有英联邦子民加入英国国籍,此举一出,世界上三分之一的人口获得了在英国生活与工作的权利。当时的内政大臣宣布:“我们承认殖民地子民有着成为英国人民和兄弟并获得正常人待遇的权利。”
时过境迁,在大多数发达国家,移民已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对它必须加以限制和控制。在对待非法移民的问题上,美国的总统候选人争相表达着更为强硬的立场,其中一位谋取了边境控制志愿者组织Minutemen领导人的支持,另一位呼吁增加遣返人数。法国简要描绘了针对移民的计划:脱氧核糖核酸(DNA)测试、语言考试、经济条件要求。英国首相戈登•布朗(Gordon Brown)则宣称,英国的工作属于英国工人。
但是,《1948年法令》的见识是正确的:在一个国家生活的权利不仅仅应基于出生这一随意性事件。居留权是一项公共物品,而并非藏在家中的私人奢侈品。
对世界而言,允许人们自由流动有着巨大的现实利益。一个全球性的劳动力市场将更具效率,可以让人才与资源流向需求最强烈的地区,降低那些就业机会较少国家的失业率。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情况在欧盟(EU)已十分明显。英国已将全部工作与居留权利赋予了(大多数)欧盟工人,这保证了农业、旅游业及其它行业维持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并为那些来到英国的人提供了工作。很多移民随后返回家乡,他们的技能和经验都有所增强,财富也有所增长。
移民方面更大的自由度将迫使富裕国家直接面对贫困与冲突,正是这些问题使得一些移民试图逃离自己的祖国。在欧盟近一段时间中最为惨痛的个案中,50多名来自巴勒斯坦、索马里与伊拉克的移民去年12月8日在偷渡前往欧盟的途中船毁人亡。与其徒劳地消除非法移民,富裕国家不如将注意力集中在减少迫使移民逃离家园的诱因上——主要是贫困与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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